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2025-06-12 08:07:09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省能源局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用能设备更新方面,工业领域聚焦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纺织、造纸、机械、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重点行业,对标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1级水平,支持电机、锅炉、空压机、水泵、热泵、风机、变压器、工业空调等通用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冷却塔等重点用水设备更新改造,重点行业专用用能设备和能源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更新升级。能源领域聚焦煤电机组爬坡性能提升、宽负荷高效改造涉及的燃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主辅设备更新改造。建筑、交通领域主要支持先进可靠的制冷、供热、照明、隧道通风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新型高效照明器件和设备应用,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年节能量须不低于50万千瓦时或150吨标准煤,用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年节水量须不低于50万立方米,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联合申报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
(二)先进节能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支持节能领域技术水平领先、节能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列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2023年版)中节能技术、设备的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支持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技术性能指标原则上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制冷、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重点支持开展设备更新、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独立申报。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支持范围和资金投向,并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已完工、试运行、投资额完成率超过80%的项目不予支持。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联合申报。设备生产厂商、地方国企总部、节能服务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等具备项目管理权限或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统筹实际用能单位申报。联合申报项目及其子项目均须履行项目核准、备案等项目审批手续,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应覆盖各子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主体负责整体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可参考《广东省用能设备更新项目联合申报指南(试行)》。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省属公共机构由相应省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其他按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汇总报送。项目单位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模板详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项目所属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请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和省有关部门于7月7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刻1张光盘贴标签)汇总后报送我局(节能处)。
(二)项目入库。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审核或评审论证,形成书面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
(三)项目资金分配。主要根据项目入库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资金分配。
2025 09-19
江西: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服务机构,发展改造、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
[list:subtitle]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5年9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加快生产性服务业
2025 09-0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list:subtitle]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有关工作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突出应用导向,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产
2025 08-2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list:subtitle]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
2025 08-19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list:subtitle]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5〕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16日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
2025 07-24
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list:subtitle]
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节能环保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特此通知。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7月21日广州开发区
2025 06-12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list:subtitle]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省能源局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现就项目征集
2025 06-06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
[list:subtitle]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
2025 05-09
《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
[list:subtitle]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
2025 03-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list:subtitle]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3月9日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
2025 01-06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list:subtitle]
穗工信规字〔2024〕4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27日广州市绿色工厂梯
2024 12-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list:subtitle]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24〕31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我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经省人民
2025 08-04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list:subtitle]
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本市“模塑申城”工程,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加快打造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经市领导同意,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相关委办、区政府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经济